- 作者:gjj
- 发表时间:2024-09-05 09:42
目前哪几家银行的纯商业住房贷款可办理“公积金冲还贷”?
答:目前,省直公积金中心已开通建行、兴业、工行、中信、中行和农行等6家受托银行的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业务。
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需满足什么条件?
答:已办理省内(除厦门外)建行、兴业、工行、中信、中行和农行纯商业住房贷款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(包括主借款人及其配偶、共同还款人),偿还第一期购房贷款后的次日起即可申请办理。
如何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?
答: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、借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卡、结婚证(借款人配偶需提供)或借款合同(共同还款人需提供),到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申请,并授权查询贷款信息(需借款人授权)。已线上办理偿还该笔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的,无需再次授权。
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,公积金可自动抵扣每月还款金额吗?
答: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业务为当月申请,次月生效。公积金业务系统将根据您的公积金账户情况及上月实际还款总额,于每月5日、15日、25日自动将款项转入约定的还款银行卡内,参与同一笔贷款“冲还贷”人员的报销总金额不超过上个月该笔贷款实际还款总额。建议您在每月还款日前关注还款银行卡的余额,以免产生贷款逾期,造成个人信用不良。
夫妻双方均办理了“冲还贷”,如一方想换成另一套住房贷款办理“冲还贷”,是否可以办理?
答:职工家庭名下同时存在2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,夫妻双方可共同或各自选择其中一笔贷款办理“冲还贷”。已办理“冲还贷”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,如需以另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“冲还贷”,须在原“冲还贷”满12个月后,携办理材料至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申请办理。
已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业务,工作单位发生变动,是否会影响“冲还贷”正常报销?
答: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,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“省直公积金中心”内部转移的,“冲还贷”仍正常生效;若转移至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,“冲还贷”业务将自动“停冲”,后续如需办理该项业务,请咨询转入的公积金中心。
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业务后,还能以其他理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吗?
答:已办理“冲还贷”业务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,如需申请以其他条件提取公积金的,需先办理“停冲”业务。除“销户类提取”“贷款结清”和“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”外,办理其他条件提取时需“停冲”满12个月。
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“公积金冲还贷”业务后,住房贷款结清了,“冲还贷”何时“停冲”?
答:“冲还贷”将于住房贷款结清的次月,报销最后一笔还款金额(含提前还款部分)后自动“停冲”。